欢迎访问本站!  
高等
教育
在职博士 在职联考 同等学力
MBA EMBA 工程硕士
网络教育 成人高考 自学考试
职业
教育
中职教育 高职教育 出国留学
职业资格 考试认证 注册入学
在线课件 在职研修 职校招生
中学
教育
高考频道 中考频道
高考课件 中考课件
民办学校 国际学校
公众
服务
学历查询 学历认证
考试通知 公示公告
就业指导 关于我们
 
教育要闻 more
学生犯错,可实施哪些惩戒?
苏北这三市教育发展方向定了,“十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高水平大学
教育部去年以来牵头办理千余件两会
高考时间“回归”!江苏语数外与全
学前教育如何才能更平衡?
8所高校“打擂台”解企业卡脖子难
江苏省人社厅厅长戴元湖:稳就业保
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合格才可上岗
江苏省动员部署今年征兵工作
 
职业资格 首页>职业教育>职业资格
职业资格的基本要求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职业资格分别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通过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执业资格通过考试方法取得。
专业技术资格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主管,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管。 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再次公布取消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至此,职业资格集中清理工作基本完成。

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人社部按照国务院部署,牵头开展了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从2014年起,已报请国务院分五批取消272项职业资格,总量减少44%,超额完成本届政府确定的减少1/3职业资格的目标。这标志着集中清理工作基本完成,初步实现了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基本取消,国务院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未经批准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基本取消。


版权所有:南京北辰之光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号徐庄苏园路6号6栋303  值班电话:025-86368489  邮政编码:210000
工信部备案名称:江苏学历网 备案号:苏ICP备11067966号-2 Copyright 2011 www.bcnj.cn All Rights Reserved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分享到:
赤同网络技术支持&Powered by eLooie.com